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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串讲笔记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20 11:07:40
的一种形式。

  ③法律编纂法律编纂,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将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所有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清理和修改,创制 新的规范,修改不适合的规范,废除过时的规范,从而编制成内容和谐一致、体例完整合理的系统化的新法律或者法典。

  法律编纂活动,

  首先,它是国家立法机关的

专门活动。

  其次,它要求法律编纂者有相当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有高度的立法技术。

  第三,法律编纂活动必须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和组织下,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第十三章 法律体系

  (一)1、本书所指的法律体系,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组成法律部门,并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即部门法体系。

  2、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部门法所指同类法律规范,不包括国际法,它仅指国内法;不包括已经失效的法,它仅指现行答;也不包括将要制定但尚未制定的法律,它仅指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

  部门法或者法律部门具有自己的特征。首先,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是协调的。其次,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内容是相异的。第三,各个法律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第四,部门法既有客观基础,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

  3、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学习和研究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首先,学习和研究法律体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法的本质。

  其次,学习和研究法律体系可以有助于国家的立法活动。

  第三,学习和研究法律体系,可以有助于法学研究,有助于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

  第四,学习和研究法律体系,有助于学习和借鉴外国的法律和法学的经验。

  4、划分部门法的原则划分部门法的原则应该有以下六个:

  ①合目的性原则

  ②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③适当平衡原则

  ④相对稳定原则

  ⑤重点论原则

  ⑥辨证发展原则

  5、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具体来说,应该按照如下标准划分法律部门:

  第一,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种类应该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第二,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机制是划分部门法的第二位标准。

  (二)1、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或者基本结构如下:

  ①宪法它还包括处于附属层次的法律,主要是:

  A、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

  B、选举法和代表法

  C、国籍法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E、民族区域自治法

  F、公民基本权利法

  G、法官法、检察官法

  H、其他附属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②行政法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

  ③民法和婚姻家庭法其中民法类包括:

  A、民法通则

  B、物权法

  C、合同法

  D、民事侵权行为法

  E、知识产权法

  ④商法属于商法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有:

  A、公司法

  B、票据法

  C、保险法

  D、担保法

  E、期货交易法

  F、海商法

  G、破产法

  H、贸易法

  ⑤经济法我国主要的经济法方面的法律有:

  A、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

  B、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法律。

  C、预算法。

  D、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

  E、农业法。

  F、企业法。

  G、银行法。

  H、市场秩序法。

  I、税法。

  ⑥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⑦军事法

  ⑧环境法

  ⑨刑法

  ⑩诉

9 7 3 11 12 13 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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