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渊源。
B、军事法规。是指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和规定关于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同时,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的决定和命令,也是一种法的渊源。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的决定和命令,也是法的渊源。
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A、地方性法规。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为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结合本行政区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地方性规章,指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和为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一种重要渊源。
B、自治法规。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经济特区法规。是指我国经济特区根据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⑤关于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律和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基本法律
A、关于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是指我国根据“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宪法的规定,按照具体情况,规定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在基本法中明确列出,并且规定,全国行法律除列于基本法附件者外,不得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⑥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关于政治、经济、文化、贸易、法律以及军事等方面规定其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的总称。
(三)政策、判例和习惯
①政策政策是国家或者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和执行其路线而制定的活动准则和行为规范。
A、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党为完成一定历史任务和执行一定路线而制定的活动准则和行为规范。
B、国家政策。国家政策是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和执行一定的路线而制订的活动准则和行为规范。
②判例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判例和判例法往往是在一个意义上使用的。它是普通法法系国家的一个重要的法的渊源。我国不是实行判例法制度的国家。
③习惯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时期逐渐养成的,一种不易改变的思维倾向、行为模式和社会风尚。只有得到国家认可的习惯才能成为习惯法。
(四)1、法律解释关于法律解释,应该区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立法解释是法的渊源,行政解释是法的渊源,对于司法解释,一般不能认为和不应该认为它是我国一种法的渊源。〖参见课本第369页〗
2、法律学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一种正式的法的渊源。〖学过国际法的朋友应该明白〗
3、道德规范。道德规范如没有变成法律规范,那么它就不是一种法的渊源。
4、宗教规范。宗教规范在政教合一的国家中,是一种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在非政教合一的国家,一般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
(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1、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是指对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进行整理使之形成系统的活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饿系统化的目的在于:
首先,为了便于法律的实施。
第二,为了维护和促进国家法制的统一,建立一个和谐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三,有利于国家的立法活动。
2、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它们是:法律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
①法律清理法律清理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予以审查、整理,重新确认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②法律汇编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将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标准汇编成册的活动,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