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律问题的文献资料。
还有的将法的渊源分为实质意义上的渊源和形式意义上的渊源。所谓实质意义上的渊源,即法的真实来源、根据和发源,是指法的产生的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物质生活条件。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
现形式,也就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形式上的渊源,还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直接渊源又称正式渊源或法定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依其地位和效力不同,又分为宪法、法律、各种法规和规章等。间接渊源,又称为非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或者非法定渊源,是指各种习惯、判例、宗教规则、法理学说、道德原则和规范等。
2、我国最早的成文法,是在公元前536年郑国宰相子产铸的刑鼎,子产被称为中国首先打破法律神秘主义的第一人。之后,郑国大夫邓析把刑法写在竹简上,称为竹刑。战国时的思想家李悝在公元前412年制定的《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
3、在中国历史上,法的饿渊源种类多而且变化大。但总的来说,是以成文法为主要形式。主要有律、令、格、式。
在我国封建社会,还存在着叫做典、敕「chì」、科、比的法的渊源。
4、在西方国家,公元前449年,颁布了因铸在十二块铜板上而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它是古罗马第一部以原习惯法为基础形成的成文法,是由秘密法向公开法过渡的重要标志。
5、法的分类,是指从一定的角度或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一个国家的法进行划分。
6、在世界上所有国家共同适用的法的分类,它主要有五类,即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成文法和习惯法。
①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的制定和实施的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②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可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③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调整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④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所规定的内容不同可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⑤成文法和习惯法。根据所创制和表达的形式不同划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又叫不成文法)。
7、在一些少数国家使用的分类。
①公法和私法。这种分类来源于古罗马法,它是在民法法系适用的一种分类。
②普通法(law )和衡平法(Equity)。这种分类在普通法法系国家中适用。
③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这种分类仅在联邦制国家中适用。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律和国际条约。
①宪法在当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中,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
②法律这里所说的法律是指狭义上的、作为一种法的渊源的法律。
A、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或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在某一方面具有根本性和全面性关系的法律,包括关于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B、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又称非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关于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关系的法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决议和决定,如果它的内容是规范的,应视为狭义的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一种渊源。
③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
A、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并且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它是我国重要的并且数量很大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