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仲裁反诉的条件:①必须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后的仲裁过程中提出;②必须属于与原申请人之间的同一纠纷实体内容。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我国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对当事人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后,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书面裁决。
110 公证文书:亦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它所证明的内容必须符合的条件:第一,必须是客观事实;第二,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
111 公证申请书:是当事人请求公证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文书。我国现行的公证申请书有两种:第一种是文字形式,其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第二种是表格形式,规范、简明、便于填写。公证申请表分为四种:①国内民事公证申请表;②国内经济公证申请表;③涉外民事公证申请表;④涉外经济公证申请表。
112 笔录: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资料,均可被统称为笔录。划分笔录类别的标准:按笔录的不同性质划分;按笔录的不同制作机关划分。
笔录写作的基本要求:①内容真实、完整;②依法制作,手续完备;③文字简明,书写工整。
113 勘验、检查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
现场勘查笔录中现场勘查情况应写明的内容:①现场的地点、位置和周围环境;②现场中心处所及有关场所情况,现场变动、变化情况;③勘查发现的情况;④物品损失和被害的情况;⑤现场勘查发现的反常现象和其他应当记载的情况。
114 写作现场勘查笔录时应注意的问题:①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②笔录内容要客观如实地反映实际情况,以保证笔录的证据价值,使笔录在侦破案件中能起应有的的作用;③语言要准确,叙述要清楚;④现场勘查笔录必须与现场绘图、现场照相一致,使其成为统一的整体,互相印证,互相补充;⑤如果在现场勘查的同时,还进行尸体检验、物证检验、人体搜查和侦察实验等,应单独制作这些活动的笔录。
115 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或预审人员为了查清案情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犯罪嫌疑人就案情所作的供述和辩解的文字记载。
询问笔录的写作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①准确地、清楚地反映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②笔录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③法律手续要完备;④记录人员必须熟悉案情,注意与询问人密切配合;⑤字迹要清晰,书写要工整,语句要通顺,标点使用要正确,无错别字。
116 调查笔录:是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询问时所作的文字记载。作用:首先,有的调查笔录能证明一定事实的存在,可作为定罪量刑、分清施是非的重要证据;其次,有的调查笔录 能提供有价值的情况,可作为分析判断案情的重要参考材料,有利于迅速地、准确地查明案件的全部情况。
117 法庭审理笔录:是在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资料。评议笔录:是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议时所做的文字记载。
写作评议笔录的要求:①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②列席会议的院长、庭长发表的意见,应记入笔录,以备参考;③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评议笔录均应保密。
118 执行死刑笔录:是人民法院在奉命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时,将执行死刑现场的有关情况予以记录的文字材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是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对罪犯执行死刑时的时候,派员临场监督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