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新生集体到自考办摄像(有条件的报名点根据要求采集考生照片后同时上报);各设区市自考办编排考场、并填写附件一“试卷申报表”相关内容盖章后传真至省自考办社考科(传真:0591-87555954)。
3、 4月9日所有上报数据光盘及相关申报表格必须寄达省自考办社考科。
4、 4月10日省自考办向教育部考试中心申报试卷。
各设区市自考办可自行安排各报名点集体报名时间,并及时通知有关集体报名单位。
三、试卷的发放与接收
1、接送卷:各设区市自考办于5月15日到省自考办报到;5月16日接卷后返回。
2、试卷规格:试卷的包装规格30份/袋,各科试卷分客观题、主观题,客观题(卷Ⅰ)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卷Ⅱ)在试卷上作答。考后答题卡袋和主观题袋分开装订密封。分卷考试的客观题试卷部分不装袋,由设区市考办打包集中送回省自考办统一处理。按照历次惯例,《物流案例与实践》(一)和(二)课程试卷全部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如有其它课程将另行通知。
四、针对历次考试出现的问题,请各设区市考办注意以下考务环节
1、集体报名较多的设区市,应严格区分好准考证号段、集体代码,以免造成数据遗失。
2、考生考试必须使用非学历证书考试的准考证,不得使用自学考试准考证,务必要求监考教师严格检查考生填涂的准考证号和课程代码是否有误。
3、分卷考试的客观题试卷(I卷)部分不装袋,由设区市考办打包集中送回省自考办统一处理。主观题II卷部分必须按座位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密封。
4、无分卷的课程,监考教师也必须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的记录卡即缺考违纪登记卡,考后同答题卡袋一同上交,不得装入主观题试卷袋内。
五、根据我办工作调整安排,二00八年开始,双证书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归口社考科负责管理,今后各项工作请与社考科联系。
联系人:谢梅沁
联系电话:0591-87665950传 真:0591-8755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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