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学考试办理申请免考相关规定
一、网络申请免考
(一)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从二○○六年下半年开始,对需要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课程代码: 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
代码:00019)试行网上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凡在我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不含一级B)合格证的考生,一律在“福州自考网”(http//:www.fzzk.cn)“考籍系统中”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含实践)。
2、系统要求考生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
3、“网上申请免考”时间为:上半年2月1日至5月7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7日。
4、如果考生在网上申请时遇到计算机等级考试库与自考考籍库中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自考办办理。
5、在外省考点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仍按原规定在当地自考办办理申请免考手续。
6、其它课程的免考申请手续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从二00七年上半年开始,对需要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代码:0051、0052)试行网上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凡在我省自考办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NIT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笔试单项合格证、NIT中“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一律在“福州自考网”(http//:www.fzzk.cn)考籍系统中申请免考。
2、系统要求考生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
3、“网上申请免考”时间为:上半年:二月一日到五月七日、 下半年:八月一日到十一月七日。
4、如果在网上申请时遇到非学历证书库与自考考籍库中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考生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自考办办理。
5、在外省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笔试单项合格证、NIT中“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全格证书的考生仍按原规定在当地自考办办理申请免考手续。
6、用其它证书免考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代码:0051、0052)的考生,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人工免考申请的时间、地点:
1、凡在网络上不能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自考报考期间到各县(市)、区自考办申请办理;准考证号前四位数为0101的和用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考生到福州市广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中心(群众路“福州教育宾馆”一层)办理。省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月和九月。
2、领取免考批复件的时间、地点与领取单科合格证的相同。
三、免考规定
(一)英语(一)、英语(二)免考规定:
1、2005年4月30日前取得大学四、六级证书可分别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根据闽教自考[2005]36号《关于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免考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6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将实施新的免考规定:
(1)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他专科或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若干课程。
(2)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年龄暂不作限制。可在其它专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