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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返还财产;
(5)
恢复原状;
(6)
修理、重作、更换;
(7)
赔偿损失;
(8)
支付违约金;
(9)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四、写作辅题(本大题
15
分)
22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邓中天,男,天津市人,大专文化,汉族,
1975
年
1
月
30
日出生,住天津市
××
区
××
里
5
号楼
13
门
401
号。邓中天出生在天津市一个工人家庭,家境一般。后来父母离异,邓中天随母亲生活,母亲工资收入不高,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但是数量极少,邓中天与母亲的生活比较困难。父母的离异和生活经济状况的窘迫,使邓中天幼小的心灵蒙上了阴影,立志长大后一定要多挣钱,出人头地。在读小学、中学期间,邓中天一直表现很好,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中学毕业后,邓中天考入天津市
××
专科学校,在学校学习两年后毕业。
1995
年
6
月,邓中天到中国
XX
保险公司
××
分公司人身险部实习,
1996
年
3
月,邓中天被该公司录用为业务员。参加工作后,邓中天发现挣钱很辛苦,想要多挣钱很难,有些灰心。
邓中天在单位工作期间,认识了单位同事吴伟
(
男,
35
岁,汉族
)
,两人关系密切,在交往过程中,邓中天经常去吴伟家作客,发现吴伟家里很有钱。
2000
年
12
月
23
日,邓中天趁吴伟一家出门购物之机,来到吴伟家,用事先准备的钳子和螺丝刀撬开吴伟在天津市
××
区
××
路
××
号
5
楼
210
号住房的门锁,窃取了吴伟存放于卧室写字台抽屉内的人民币现金
15
,
000
元,美元
1000
元,人民币活期存折一个
(
户名吴伟,账号
××××××
,金额
15
,
000
元
)
,定期存单一张
(
户名吴伟,账号
××××××
,金额
50
,
000
元
)
,折合人民币共计
88
,
000
余元。邓中天窃得上述款项后,用于吃饭、娱乐消费等,共挥霍赃款
18
,
400
余元。其余赃款在邓中天被拘留后全部追回。案发当天,吴伟家的邻居李亮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当场制作了报案笔录,勘查了现场,并于
2000
年
12
月
23
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听取了失主吴伟的陈述,认为邓中天有重大犯罪嫌疑。
2001
年
×
月
×
日天津市
XX
公安局拘留了邓中天。邓中天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邓中天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嫌盗窃罪。
2001
年
×
月
×
日天津市
××
公安局制作第
11
号提请批准逮捕书递交天津市
××
人民检察院,对邓中天提请批准逮捕。
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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