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进口需求,同样改善经常账户收支。因此,当出现逆差时,由于利率、收入、物价的作用,自动地改善了国际收支的逆差。(顺差时情况相反)
自动调节机制发挥作用需要如下条件:
A.资本流动对利率升降有较敏感的反映;
B.只有在商品输入需求弹性较大时,才能发挥;
C.政府不采取抵消或干预性的财政货币政策等。
2、在浮动汇率制下: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是通过汇率的变动来得以实现的。当一国外贸发生大量逆差,对外汇率便下跌,而汇率下跌刺激出口、抑制进口,使贸易收支好转,从而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二)政府应采取以下政策措施调节国际收支失衡:(2004论述)
1、货币政策(紧缩or扩张);
2、财政政策(紧缩or扩张);
3、财政与货币政策的配合运用;
4、外汇政策(包括:调整汇率,外汇管制,设立外汇基金的外汇缓冲政策);
5、外贸政策(例如:实行奖出限入的保护贸易政策);
6、加强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
四、如果日本汽车对我国汽车产业形成冲击,我国政府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保护本国汽车产业?
答:国家干预国际贸易的方式:
(一)关税壁垒措施。
关税——海关对进口商品在经过关境时所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主要是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国内生产。
1、进口税——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削弱其在进口国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
2、出口税。
3、过境税。
4、附加税——对进口商品除征收正常进口税外,再加征进口附加税,其目的主要是:应付国际收支逆差、防止国外商品倾销、对某个出口国家实行歧视政策。最常见的有两种:
反补贴税——又称为抵消税、补偿税。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进口商品接受补贴并对进口国生产的同类产品造成重大损害是征收反补贴税的重要条件。税额一般按补贴数额征收。其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成本,销弱其竞争能力。
反倾销税——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进行倾销,并对进口国的同类产品造成重大损害。税额一般以倾销差额征收。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的市场与工业。
5、特惠关税——对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与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6、普遍优惠制GSP——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与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
7、保护关税——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其税率较高,以达到限制商品进口、保护本国产品的目的。
8、差价税——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产品的价格时为了销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