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包括基本理论,设计步骤,要否制作实物、样机或提供软件清单,主要参考书刊、文献等);
2.指导教师在指导考生毕业设计过程中,既要在关键问题上做好把关与导向工作,又要防止包办代替。应在教师指导下由考生独立完成;
3.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毕业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注重基本理论的运用、实际工作能力和严谨求实工作作风的培养,及时解答考生毕业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指导考生对相关文献的查阅、检索、分析和利用,扩大视野,博采众长;
5.负责审阅毕业论文,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观点,提出修改意见。
6.指导教师应对考生毕业设计期间的业务能力等给出综合评价,对毕业论文写出评语,并填写在《评定表》、《审定表》中。
7.指导考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8.指导教师为考生拟定的课题不应多次使用,一经发现,其毕业论文按抄袭对待。
二、毕业设计选题
(一)课题项目的选择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反映本专业教学计划特点和要求,应在所学专业范围内选定。
(二)选题最好结合高新技术、生产实际、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等课题,尽量选取生产、科研、技术设备的革新改造等项目,从先进性、实用性、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三)选题的份量与难度应适当。既要体现本科水平,又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按时完成。
(四)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如果题目工作量过大,可与他人合作完成,但必须明确个人独立完成部分。
(五)选题应注重特色,充分体现独立见解和创新精神。
(六)考生可将过去所完成或参与完成的工程设计和科研成果作为毕业设计选题,但其设计和科研工作必须是在读(自考独立本科段)期间进行的,且符合毕业设计要求,并能证明是本人独立完成部分,且必须聘请指导教师,使其论文在理论上有所应用。
(七)涉及国家机密和其它不宜公开答辩的项目,不宜选作毕业设计课题。
三、任务书填写与审批
(一)毕业设计课题选定后,由指导教师会同考生一起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一式四份(其中2份附在毕业论文前,另2份分别交当地考委及北邮自考办),报当地考委及北邮自考办审核、批准。
(二)由当地考委及北邮自考办审核盖章后,方可作为正式毕业设计任务书下达。
(三)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评定表》一式两份;要求手写(含签名),复印和打印均无效。
(四)由考生依据审定的“任务书”认真填写《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一式两份,用以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及答辩成绩并存档,要求考生答辩时交北邮自考办。
(五)毕业设计指导小组负责审核考生参加毕业设计资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课题方向是否符合一般选题原则,深广度和工作量是否符合教学要求,以及在时间、条件等方面的可行性。
(六)毕业设计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的任务书审核。并提出明确修改意见或补充建议,其考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按审批意见进行。
(七)凡不符合选题要求或项目、手续不完备的任务书,经审核后及时退回,其考生应重新履行申报及审批手续。
(八)经审批后正式下达的任务书,其题目及内容均不得再作修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的,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且不得晚于毕业设计正式开始后的一个月内,过期不再办理。
(九)修改课题重新审批下达的任务书,必须按原规定毕业设计期限和要求完成。逾期完不成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十)首次毕业设计未完成或成绩未通过者,可补做或重做毕业设计(论文),但必须重新履行申报及审批手续。
四、论文书写格式与要求
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包括:对所学专业的理解,注重理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