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6-12 10:32:14

    根据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关于为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
业生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京教综〔2005〕05号)的要求,2005年及以后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需要加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现将2008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专业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时间
    2008年9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考试时间
    2008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
    三、报考地点
    北京市崇文区招生考试中心院内(北京市崇文区天坛内东里3号,天坛公园东门向南400米。乘地铁5号线天坛东门下车,乘公交车39、610、705、723、812、813、814、957路体育场下车)。
    联系电话:67020017、67021268
    四、报考材料及要求
    报考时需要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B5复印纸)。安排培训不少于12课时,培训时间报考时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领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成绩时通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关安排,北京自考办不再另行发放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考生须在毕业两年之内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不得再申办。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相关新闻 :

   

关键字: 模糊搜索:

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高教自考招
新加坡华夏管理学院2008年自主招
北大英语自考部招生日语英语专业
一年半获取国家承认自学考试证书
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2008年自考
2008年首都联合职工大学招生简介
chinazikao重点推荐
资料中心
热 点 推 荐
串讲笔记 试题下载 资格考试
今 日 资 讯
[安徽] 09年1月高教自学考试摄像时间调整的通知 
[江西] 08下半年调整部分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及教材
[天津] 09年高教自学考试开考招标与投标专业通知
[陕西] 08年高教自学考试部分课程教材变更通知 
[辽宁] 08下半年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广东] 中山市全国自考计算机等级考试紧急的通知 
[天津] 高教自学考试开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通知 
[青海] 08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试编排数据的通知 
[安徽] 有关铜陵自学考试电子摄像及教材发放通知 
[北京] 高教自学考试区县常设考点校址路线一览
教 育 网 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