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知识点:
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考查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的基本政党制度。
我国现有八个民主党
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政公党、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有三个方面(多选题,简答题考查)(教材第134-135页)
邓小平多次强调,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它不同于一党制,也不同于多党制,基本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它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其特色表现在三个方面的关系上:
第一,政治上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核心,是一项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上的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这种领导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和政治思想工作来实现的。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是互相监督和合作的关系。共产党与各民主党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组织系统上也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并明确规定了各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而,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同民主党派在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享有政治自由、经济独立和法律地位的平等是统一的。
第二,在政权中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就是领导和掌握国家政权,负责对国家和社会进行治理的政党。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民主党派原来联系的阶级、阶层的人们,绝大多数已成为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和社会主义
劳动者,还有一部分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同时还有一大批新中国培养起来的知识分子参加了民主党派。根据以上情况,邓小平在1979年明确指出:我国的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