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的形而上学均衡论。
关系: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相互包含的,两点论是有重点论的两点论;重点论是两点论中的重点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
(五)、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及其意义(先答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定义)
关系:
1、二者是相互区别的,是一般和个别,绝
对和相对的关系,任何一般只是诸多个别的一部分,一方面和或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的包括在一般之中;
2、二者是相互连接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特殊性包括着普遍性,特殊性又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
3、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理论意义: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辨证法(选择题)
现实意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以矛盾的普遍性为指导,就是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又要从矛盾的特殊性出发,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特色理论是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列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它解决了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二、质量互变规律
一、质、量、度及其意义
(一)、质的基本含义及其意义
含义:
1、质是一切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2、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3、属性是质的外在表现。
意义:认识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划清事物的界线,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
(二)、量的基本含义及其意义
含义:
1、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2、量和事物的存在不直接同一;
3、同一质可以有不同的量,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不影响事物的质。
意义:从质到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做到胸中有数。
(三)、度的基本含义及其意义(简答)
含义:
1、度是事物中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2、在度的范围内,质和量处于统一状态,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发生质变。
意义:
1、认识度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质,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2、在实践中要遵循适度原则,防直“过”和“不及”两种错误。
二、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一)、量变和质变的定义及其特点(定义要求记住,特点会做选择题)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状态或不同形式。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特点: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质变是事物的规定性的变化,是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特点:剧烈的、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渐进过程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标志是:看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
(二)、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量变和质变是辨证统一的。
1、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4、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三、量变和质变的复杂多样性
(一)、量变和质变的基本形式(或举例说明量变和质变的形式)(简答)
量变有两种基本形式:
1、单纯数量的增减引起的质变;
2、构成事物成分在空间排列减序和结构形式的变化引起的质变。
质变的两种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