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通行证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注册 | 游客 | 忘记密码  北京·陕西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自考新闻 | 自考时间 | 自考专业 | 政策法规 | 历年试题 | 串讲笔记 | 毕业论文 | 自考答疑 | 自考辅导 | 考生手记 | 自考网校 | 自考论坛
新手入门 | 自考指南 | 助学单位 | 主考院校 | 成绩查询 | 资格考试 | 民办院校 | 自考招生 | 自考书店 | 自考商城 | 自考专题 | 自考博客
首页 > 地方站(过期) > 北京 > 正文

自考毕业生可续考第二学位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08 09:21:30

      我国于1984年开始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当时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
招生对象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也可根据国家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报考与录取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告,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每年的报名时间约在11月前后,考试时间约为1月~4月,由各学校自行灵活安排,与研究生的报考基本一致。考试的内容除了必要的数学、政治外,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录取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及其它待遇,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位授予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两年。根据我国学位条例中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拿到学士学位证书,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要求,成绩合格者,也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高教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在学习期间没有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毕业与分配

  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须在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

  获得第二学位者,原则上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工作起点工资与研究生毕业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若在校期间由于种种原因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仍回原单位工作。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相关新闻 :

·北京08年起变更电子商务主考学校通知  2008-04-24
·北京7月自考开始报名 应注意密码安全 2008-04-21
·北京近千名自考生拿到学士学位证  2008-04-21
·北京08年4月自考第一周结束 备战第二周应定心 2008-04-18
·北京08年5月电视作品赏析考试时间调整  2008-04-17
·北京08上半年电子技术实验课程考试安排  2008-04-17

   

关键字: 模糊搜索:

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高教自考招
新加坡华夏管理学院2008年自主招
北大英语自考部招生日语英语专业
中国农业大学自考部2007年招生简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07年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07年
chinazikao重点推荐

 


资料中心
串讲笔记 试题下载 资格考试
热 点 推 荐
今 日 资 讯
[湖南] 湖南省2008年10月份自学考试 报考时间 
[福建] 福建省2008年7月份自学考试考试报考简章 
[辽宁] 辽宁省2008年4月份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开始
[广东] 广东惠州市办理自考准考证换证手续通知 
[湖南] 湖南省2008年10月份自学考试 报名简章 
[广东] 广东省佛山2008年7月份自考报名时间通知 
[江苏] 江苏2008年4月份自考成绩5月下旬可查询 
[北京] 北京08年自考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报考通知 
[北京] 北京市08年起变更电子商务主考学校通知 
[湖北] 湖北宜昌2008年自考毕业生网上申请须知
经 典 图 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