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程序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通知
皖考委[2006]05号
各市考委,各主考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及课程建设,规范免考成绩管理程序,经研究并总结我省多年来免考工作经验,省考委制定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
2、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程序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